原本的我,認為所謂創意,是那種石破天驚,屬於”突然想到”的那種創意。然而
作者在這篇中,提出了八種創意的產生方式,有一種是我原本認為的—天才理論,而另外七種則分別是:魔島理論、拼圖遊戲、巴列托法則、階段再定義、改變用途、新語彙及新感性。其中又分成四大類:發明、組合、變形及符號。”創意”這東西經作者這樣一分類,感覺就算那些沒有主意的人也有跡可循了。
魔島理論重點在”累積”,所有生活的累積都可以成為創意的來源,我想這是我沒有想到的,因為通常這類的累積都會被歸為”經驗”,當然這樣說也沒錯,經驗就等於創意的來源,過往所經歷的、瞧見的,都可以成為一個點子的出發點,所以,意思是要我們多看、多想、多累積,用這樣的方式來創造點子;天才理論往往是一般人都沒有的,很少人能夠有源源不斷的點子,而那些點子全都無中生有,這好像只有少數天才才做的到的吧!所以作者才鼓勵我們用昨日之我和今日之我的比較,不要問:我可以成為天才嗎?而是要問:我可以更有創意嗎?
“組合”通常是人生中最有趣的部分了,只要把一般的事物經過組合一番,原本就算再無聊的事物也會變得有趣。就像拼圖一樣,看似無聊的碎片,組合過後竟然是一幅美麗的圖!也許創意也像拼拼圖一樣,將兩個不相干的事物組合在一起,結果竟成一件改變社會的發明!
有時候,改變想法也是個創意的源頭。就好像豁然開朗一般,如果一個點子不行,那就轉個彎,換個想法,也許就不會把自己逼死在死胡同裡了!你知道一支筆也能割東西嗎?你知道保特瓶也能當鞋穿嗎?是的,拋棄原有對事物的看法,想想它的其他用法,也許那就是你的創意!
而關於符號的創意好像生活中處處可見,但總是被我們忽略。像是薯餅,換個形狀就多一堆人買,明明是一樣的東西;又或者像筆,換個六角形,大家就覺得新奇,想買來用看看。
所以阿,總結以上的我覺得其實創意真的每個人都有,但就看自己怎樣去發掘。凡是去試試,不管是從生活經驗中擷取,還是猛發奇想,只要是想得到的點子,都去試試,反正試試又無妨!試過了才知道那是一個失敗經驗的累積,還是一個屬於自己的專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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